李世民已经能想象到立法的艰难。
华夏后世人口众多,要将法律普及到每一人身上,可不简单。
因为华夏古代的封建礼教束缚的只是女性。
男性是既得利益者。
《婚姻法》想要推行,无疑会被无数男性阻碍。
而女性又长期处于被压迫的地位,思想早已麻木。
虽然有了法律的支持,但女性能不能自己立起来,又会不会被男性再次打压下去,这又也是个问题。
《婚姻法》推行的难点,是在于要打破已经存在千年,根深蒂固封建思想的桎梏。
......
......
“同志,我想活。”
各朝的无数典妻默默呢喃着这句话。
后世这个童养媳的处境,与她们何其相似。
婆家、典当人家,甚至是自己家,都完全不把她们当人看。
婆家想卖就卖。
典当人家想打就打。
自己家把她们当做是累赘。
她们就像是一件可以随意打骂、折辱的货物。
她们也知道官府有法律不允许典妻,但这法律形同虚设,根本不是能救命的护身符。
官府只会和稀泥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