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2章 两极反转!【二合一求月票!】(2 / 2)

恍惚间,审判台上。

审判长吕广将视线挪到徐德身上,眼神中透露出询问。

听到这话。

刹那间,整个法庭数百双眼睛,宛若子弹般射到徐德身上,死死盯着他。

「有,我方存有异议。」

原告人席位上。

一直没出声的徐德微微顿了顿,旋即站起身,他的视线先是扫了眼满是愤怒的公诉席,又将眼睛聚集在被告席上。

随後,他便在众人视线前,缓缓道:「审判长,在表述问题前,我方想问一件事。」

「就本案...案件被告人,是否存在毒驾因素!?」

问题问出的刹那。

本就有些烦躁的检察官,内心忽的涌生出一股怒意,忍不住开口道:「审判长。」

「刑事案件中原告方不具备参与刑辩的权限,我方申请民诉代理律师就本次庭审进行回避!」

听到这话。

审判台还没传来动静,被告席却抢先一步道:「异议!」

只见。

律师蔡彭此时连忙开口,脸上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
「审判长,民诉代理人代表的是受害者家属的利益!他有权参与案件刑事控辩、给出一定见解!」

听到这话,郑通和梁秉信愈发愤怒。

审判长吕广却有些烦躁,挥挥手,开口道:「公诉人、被告席,请尊重庭审纪律!」

「现在是民诉代理人说话的环节,还未轮到你们!」

此话落下。

众人微微一顿,公诉席几个检察官纵使内心不甘,也只能深吸一口气压下。

被告席则是传来一道淡然的声音。

「民诉代理人,你方问题我无法回答。」

「但...先前我方所所主张的「不存在毒驾」一事,我想,公诉方已无其余异议。」

听到这话。

徐德点点头。

毒驾问题结束,也就是说,公诉方不再辩诉毒驾,而是案发过程。

既如此...

「审判长!就本案,我方有强烈的异议要进行表述!」

徐德突然开口,他抬起头,眼中爆发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光彩。

如果说,刚才他像个死人一样没有动静,那现在...他就是一匹发疯的野牛!

审判台。

法官吕广微微点头,询问道:「什麽异议?」

「你方对本案被告方所提出的「精神病监定」一事,有何看法?」

几个检察官闻言,闭上了眸子。

只不过..

「精神病...审判长,我方认为被告人赵瑞」,在案发过程中不具备精神病发作的条件。」

「此外,从其根本的行为,客观来看,被告人赵瑞在完成他要施行的目的时,头脑与行为异常清晰。」

徐德缓缓开口,语气不急不缓,平平淡淡的。

只不过,这话说出来......

忽然间。

整个第一法庭众人愣住。

头脑清晰?不具备精神病发作的条件!?

达成目的的行为!?

忽的。

公诉席...甚至是被告席,几人被这一幕搞得愣神,不知他在说什麽。

郑通和梁秉信眉头蹙起,心中也拿捏不住对方究竟在搞什麽鬼。

直到..

蔡彭越听越不对劲,没忍住说道:「民诉代理人。」

「请你方基於案件已质证的证据描述。」

「我方当事人并不存在所谓的目的」,随意开口...你方要承担相应的抹黑後果!」

目的?什麽目的?

赵瑞不是很明显的,撞死人後逃逸,为了逃跑所以撞到了阳灿幼儿园?

真要说目的...那也只有一个「逃跑」!

可眼下不是正在给逃跑定性吗?被告方就在坚持这不是逃跑,而是精神病发作!

甚至说。

赵瑞本人也有点懵,他坐在被告人席位上,听着徐德的话。

愣是没想到自己逃跑的时候,究竟有什麽目的!

直到..

「审判长,我方并未抹黑,被告人赵瑞在24号当天下午,明确触犯了.

」

徐德绝口否定。

而就在众人视线一凝,盯着他的时候,他的後半句话也脱口而出。

只听。

「触犯《刑法》第347条贩毒罪!,」徐德眼神一凝,掷地有声地朗声道。

而随着这话落下。

刹那间,整个法庭众人微微顿住,紧接着,脸上瞬间挂满错愕。

贩...贩毒?

赵瑞贩毒?他不是瘾君子?他不是毒驾?而是贩毒!?

整个旁听席数百人险些没坐住站起身来,满脸懵,一阵骚动随之浮现。

别说他们了。

就是公诉席的检察官郑通和梁秉信,此时脸上也愣了又愣,不敢想自己听到了什麽。

贩毒?对方认为不是精神病,也不是毒驾,而是贩毒?

「异议!」

「民诉代理人,请你方组织好言语再表述意见!」

被告席,律师蔡彭眉头一皱,厉声回应。

「这里是法庭,是中级人民法院,第一法庭,你方所说的任何一句话,都将承担其法律责任!」

「就本案,案件事实与前因後果已经很清楚,请不要随意抹黑!」

贩毒罪?

这怎麽可能!?

不过。

「审判长,我方所说乃至就案件事实所说,当事人赵瑞罪证确凿,明确犯有「贩毒罪」!」

民诉代理人席位上。

徐德没有理会蔡彭,仅仅只是瞥了对方一眼。

他确实是驳回了公诉席,但...这不代表他要附和被告席!

自己要...打两边,打完公诉打被告才对!

「首先。」

「从警方发出的通告来看,当事人赵瑞明确吸食了毒品海洛因,而警方通过对方的购买渠道,在26号当天,锁定了一家菸酒店的老板孙蕊,确定对方为非法贩毒人员。」

「其次。」

「我方在公告中注意到了一个点。」

「警方并未从被告人赵瑞的家中搜出任何哪怕一克的毒品,换句话说,要麽,毒品已经被吸食殆尽,要麽,毒品已经被转移。」

听到这话。

众人微微一顿,旋即颔首点头。

确实,警察没找到,但这很正常。

如果被找到...百分百还会有一个非法持有毒品罪」,赵瑞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对此一点不管不顾,所以将其处理掉是很正常的。

後续,警方也在孙蕊那边得来了消息,确定了毒品的去处。

也就是...

「通过我方调查,最终,确定...

」

「犯罪嫌疑人赵瑞,将毒品通过利诱的方式,蒙骗本案证人张耀」,将毒品代为转交给毒贩「孙蕊」!」

「诸位,这是什麽行为?」

徐德睁了睁眼,四处看了看众人,语气试探道:「这构成什麽?」

听到问题。

众人微微一滞,包括法官也是下意识思考。

构成什麽?这不就是转移和隐藏毒品吗?

眼见众人迟疑,徐德不再犹豫,直言道:「审判长!」

「我要明确的一点是,孙蕊是给赵瑞贩卖毒品,供货的贩毒人员,被告人赵瑞明确知晓这人会将毒品卖掉。」

「而《刑法》第347条,虽未明确规定提供毒品给别人去卖」这一点。」

「但这一点,在审判实践中是可以明确认可的。」

「为卖家介绍买主,或者在买卖双方之间介绍、撮合促成毒品交易的,不论介绍人有没有牟利目的、是否实际获利,都应以贩卖毒品罪处罚!」

说到这。

徐德顿了顿。

他忽的话锋一转,声音高昂,洪亮的声音响彻在众人耳旁,他道:「那麽,我请问。」

「当事人赵瑞,在自身持有毒品的情况下。」

「他知晓转交人员孙蕊」是个贩毒人员,将毒品转交给对方...即便他没有因此获利,但是否对应上述我方所说法条?」

「也就是..

」

「《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:【明知他人实

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、代购代卖的,无论是否牟利,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。】」

构成吗?

肯定构成的!

甚至说,赵瑞百分百想让孙蕊找人将他转交的毒品消化掉。

否则警察依旧能抓捕,而孙蕊找人...他会免费送?不,这帮人看钱比命重要,只会卖!

所以。

「审判长,就本案,我代表民诉代理席众人认为。」

「案件犯罪嫌疑人赵瑞,绝不是因毒驾、精神病发作,导致的案发。」

徐德说了一连串,他有些累,却还是深吸一口气。

缓缓道:「而是贩毒。」

「是进行一场毒品交易期间,为躲避警察抓捕,最终酿造悲剧的非法交易事件!」

「综上所述。」

「犯罪嫌疑人「赵瑞」,明确触犯了《刑法》第347条「贩毒罪」!!!」

阵阵声音落下後。

整个第一法庭的现场,瞬间鸦雀无声,没有人说话,也没人开口。

有的。

只有一张张呆滞的脸,以及愣住的神情。

被告席处。

律师蔡彭的脸上还流露出笑意。

贩毒?赵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贩毒了,这怎麽可能!?

这律师怕不是失心疯了吧。

蔡彭如此想着露出笑容。

只不过...

他笑着笑着,忽的迟疑起来,微微一愣,旋即眉头皱起,最终..

蔡彭瞳孔猛地一缩,眼中透露出一股骇然」神色,整个人宛若被针扎一般,猛地抬头,面色一变,立马急声道:「异议!异议!!!」

「审判长。」

「刑事案件中原告方不具备参与刑辩的权限,我方申请民诉代理律师就本次庭审进行回避!」

回避!

必须回避...蔡彭想到了什麽?他想到了一件事,那便是..

徐德可能没胡说。

这个角度来看...赵瑞好像真能构成贩毒罪!

这怎麽可能,开什麽玩笑!!!

审判台上,审判长吕广还没回过神来。

但是。

公诉席。

两个检察官经历过低谷的愤怒之後,此时稍稍一愣,紧接着。

「异议!异议!」

两人不分先後,用出这辈子最快的速度与最大的声音,拍桌站起,怒声道:「审判长,民诉代理人代表的是受害者家属的利益!」

「他有权参与案件刑事控辩、给出一定见解!!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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