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1章 徐德:我合法合格啊!(2 / 2)

甚至,年龄、身份证这种基础东西也不需要填!

理论上,你可以给检测机构说自己叫猪猪侠」。

检测机构给出的报告里,也会是猪猪侠和别人的检测成果。

「管他呢。」

徐德则是丝毫不在意,他将文件收起,看起来心情很是不错。

「反正又不违法。」

「况且,这玩意有用就行!」

「不说别的...嗬嗬,你就说,朱大力见到这份检测报告,他会怎麽想吧!」

话落的刹那。

律师李剑和张倩忍不住擡头对视一眼,纷纷看到对方眼底的惊愕。

朱大力就像一个落水的人。

对方抓住的唯一一个救命稻草,就是卖命给孩子赚钱。

而眼下。

徐德将这份不存在父子关系」的检测报告拿给朱大力看..

这个压缩到极致的高压锅,说是瞬间爆炸也不为过!

对方还称得上是乌龟壳?

只要进入到死循环,内斗致死是最终结果!

只是..

「这...这没违法吗!?」

律师李剑满脸震撼地擡头看向准备外出的徐德,此时只觉得过往十几年,所构建出的世界观逐渐崩塌。

身侧。

张倩也好不到哪去,连连开口道:「这难道不涉及到《刑法》305条「伪证罪」!?」

现实的真相是。

朱大力和他儿子朱铭,大概率是亲生关系。

而检测报告...却是朱大力」与朱铭」,不存在父子关系。

这难道不涉及到伪证罪!?

「什麽违法?我什麽时候违法了?」

「没有人比我更懂什麽才是违法!」

徐德却满脸不耐,他站住脚,看着身後的李剑和张倩。

接着双手抱胸,开口道:「首先。」

「你们要搞懂,什麽才是《刑法》305条伪证罪」!」

「伪证伪证,拆开来看,就是伪造」+证据」。

「首先,什麽才是证据?」

证据,也就是作证的证」,是在庭审中的东西。

联合起来,也就是,伪造虚假的证据在庭审中进行指证!

《刑法》第305条,原文明确提出:

「那麽,做这份材料的人,是证人?鉴定人?记录人?翻译人?」

徐德指了指手里的公文包。

他对着面前几个跟听天书一样的律师,恨铁不成钢道:「都不是!」

「这两个人与案子无关!」

「其次。」

「这份材料,我会递交给谁?给警察?给检察官?法院?还是说我会带去法庭使用!?」

伪证罪,是仅限於刑事诉讼程序之内!

你自己制作的东西,仅限於私下聊天,自己看。

那麽。

从法例上,这就不是伪证!

「这玩意,我不拿给法院出庭作证。」

「不给警察,不向检察官出示材料,也不具备司法效力,也不是虚假干扰办案的东西。」

徐德摊了摊手,反问一句。

「那麽。」

「我触犯了《刑法》第305条哪一条,构成伪证罪了!?」

话落的刹那。

律师李剑和张倩本想开口说些什麽,但话到嘴边却欲言又止,半晌愣是说不出来。

是的。

伪证罪,除了伪造证据以外。

你还得拿到刑事程序里使用,这才算触犯了伪证罪!

举个例子。

一起刑事命案。

你实际上没在案发现场见到过人。

但却在私下,指着其中一个无辜人员,对朋友说,自己亲眼目睹过程,说这是凶手。

这构成伪证罪吗?可能构成其余的,但绝不构成305条伪证罪」!

反之。

如果你上了庭审,身份成了证人」。

在庭审上,以没见过现场的情况下,故意捏造事实,指认无辜人员说是凶手,那这就构成305条伪证罪」。

同样的话,身份与环境不同,却一个构成,一个不构成。

徐德确实是制作了这份材料。

但问题是。

他这份证据不参与司法程序,只是单纯制作,随後私下观看,全程不拿到庭审使用。

换句话说。

「我这只是「材料」,可供参考的材料。」

「而不是「证据」!」

「我这连证据都不是,凭什麽说我触犯「伪证罪」?」

徐德见几人说不出话来,索性直接自言自语地开口反问,给对方理清逻辑。

「至於《刑法》第307条妨碍伪证罪」?」

「我又不拿这些东西给司法人员看,也不阻挠程序推进,我妨碍谁了?我谁都没妨碍啊!况且这也不是证据。」

「所以。」

「不止《刑法》305条伪证罪」我不构成,307条妨碍伪证罪」,我也不构成。

77

还是那句话。

没人比徐德更懂合法!

一个bug是bug,但一堆bug能串联在一起,并且能跑的通...那这就不是bug。

放在社会里,那这bug一样的行为,就是合法的!

甚至说....

「《民法典》第148条「民事欺诈」?」

「我欺诈谁了?我谁都没欺诈啊!」

徐德说着。

他又将检测报告抽出来,指着上面的文字。

「李律师。」

「检测人是不是叫朱大力」和朱铭」?」

李剑头脑风暴,思维紊乱,但还是愣愣的点头,「是...是。」

「他们是不是不存在父子关系?」

「也...也是。」

「那不就得了!」

徐德一拍手,「这份材料,是基於现实的客观因素查的啊,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!」

「我拿给朱大力看的时候。」

「我率先声称,里面的朱大力」不是被告人朱大力,他没被绿,妻子和小三也没等着他去死,然後拿钱逍遥快活。」

「但被告人朱大力要是不信。」

「这跟我有什麽关系?」

综上。

材料不是虚假事实、徐德不隐藏关键事实、不诱导对方。

所以..

「别说《刑法典》了。」

「就是《民法典》的民事欺诈我也不构成!」

看着李剑和张倩。

徐德缓缓开口,语气逐渐平和下来,他脸上露出个笑容。

「综上所述。」

「我的一切行为...全都在合法领域以内!」

话落的刹那。

李剑已经听懵了,他愣愣的看着徐德,半晌愣是没回过神来。

什麽叫,你完全合法合规...

什麽又叫。

你连诱导都不存在,後续所发生的事,纯粹是朱大力自己有疑心病,随後要求自己进行检测?

李剑和张倩的脸上,逐渐流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。

活了这麽久。

他们还是头一次见识到这样打官司的!

李剑惊恐的看向身侧的律师吴鑫。

对方...到底是给他们三个人,挑了一处什麽去处!?

吴鑫也是眼角抽了抽,却也没说什麽,只是沉默着,很明显,他没有异议。

在梧桐市时,对方那一手祸水东引就已然打消掉他的所有疑问。

「还有异议吗?」

徐德长舒一口气,平稳一下自己的气息,看着几个人,微笑道:「没有的话,我现在要去挑拨离间...找朱大力了。」

直接把心思说出来吗?

李剑欲言又止半响,最终沉默片刻,开口道:「最後一个问题。」

徐德疑惑,「什麽问题?」

「徐律师。」

李剑忍不住了,咋舌道:「咱们律所...真的叫「厚德律师事务所」吗?」

厚脸皮的厚他看到了。

德呢?

德去哪了!?

徐德脸上露出个微笑,他缓缓道:「异议无效。」

紧接着,他便转身,向外走去。

「办事去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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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还有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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