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章 猪尾巴(1 / 2)

在小说的开头部分,莱昂纳尔决定不遵循茨威格那平淡、细腻的原文表达,而是用了一个后来人很熟悉,但是在19世纪的欧洲文坛绝对是石破天惊的句式——

这个句式的妙处就在于同时包含了未来、现在、过去这三个时态,构建了一种全新的想象空间,即在一个不确定的现在,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。

在西班牙语或者法语这样的强时态语言里,其表达上的特征才能得以充分展现。

紧接着才是小说正文开始——

相比原著,莱昂纳尔特地强调了更多关于这个作家l的生活细节,无论是「桃花心木书桌」「珐琅墨水瓶」「锡兰红茶」,还是「哈瓦那雪茄」,都是现今巴黎人热衷追逐的时尚。

展现过l那淡漠、无谓又充满享乐主义的人生态度以后,「一个陌生女人」终于出现了——

【它沉甸甸的,足有二三十页,陌生的女性笔迹潦草狂放,更似一份倾泻而出的手稿。他下意识捏了捏信封,确认再无他物。信封和信纸上都无地址,亦无署名。“奇怪。”他低声自语,好奇心被勾了起来。目光落在顶端的字句上:“你,从来也不曾认识我的你啊!”这突兀的称呼或标题令他微微一怔,指他?抑或一个幻影?带着这份惊异,他读了下去:

“我的儿子昨天死了——为了这条细弱如苇秆的生命,我已与死神搏斗了整整三天三夜。整整四十个小时,我不曾离开他滚烫的小床边一步。流感攫住了他,高烧将他可怜的小小躯体化作一座焚炉。……我知道,我确凿无疑地知道,我的儿子昨天死了——而今,这茫茫世界于我,只剩下你,唯有你一人。而你对我一无所知,此刻或许你正在寻欢作乐什么也不知道;又或者正在与哪个女郎调情。我只有你,一个从未认识我的你,而我却始终爱你”】

女人在信的开头先告知了对方自己儿子的死亡——这很突兀,却同时对读信的l和读小说的读者,起到了一种奇妙的作用:

一个人不会在自己的独生子死去的时刻撒谎,写信的女人在失去世上唯一亲人之后,才第一次向l袒露自己,她把儿子的死亡当作道德抵押。

在如此巨大的创痛面前,任何谎言都显得亵渎。于是,这句话首先是一种极端的信用保证——让收信人和读者都相信,接下来那漫长的一生自述绝非虚构

因为有了这个开头,女人在信中接下来的部分才能让l耐心地读下去——

夜渐渐深了,莱昂纳尔拿起写好的稿纸,看着上面涂改的痕迹,忽然发现自己也有抄写的活可以交给爱丽丝……

————

第二天,莱昂纳尔这天醒的很早,刚出房门,就听到佩蒂在厨房忙碌——自从搬来安坦街12号,他就把饮食习惯调整成了一日三餐,有时候晚上还会加个夜宵。

佩蒂给他准备的早餐简单却营养均衡:两片切好的乡村面包,一片抹覆盆子果酱,一片抹蜂蜜;一杯温好的牛奶,两个煎鸡蛋;还有一份凝乳奶酪,一个苹果。

莱昂纳尔看到桌上只有两份食物,就问道:“艾丽丝的早餐呢?”

佩蒂做了“嘘”的动作,然后小声地解释:“昨晚上她抄稿件到了凌晨,让我先不用准备她的早饭,她要多睡会儿。”

莱昂纳尔点点头,动作也轻了一些。

最近除了中介所介绍的几个订单外,他还把索邦同学的誊写订单一并包揽过来了。

作为文学院的学生,这些同学多多少少都有誊写稿件的需求,但又没有到需要请一个抄写员的地步。

既然莱昂纳尔愿意承揽业务,自然不会驳了他的面子——只是奇怪莱昂纳尔誊写的字迹怎么格外清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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