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洁、高效、优雅。
尤其是其中关于非阻塞和事件驱动的实现方式,简直是天才般的构想。
以他浸淫技术领域多年的眼光来看,这个项目的作者,绝对是一个顶尖的高手。
其对计算机底层和网络编程的理解,已经到了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程度。
陆奇甚至产生了一丝冲动,想要亲自下场,为这个项目贡献几行代码。
但手头的工作实在太繁重,他最终只是给这个项目的作者点了一个“follow”,也就是关注。
而此刻,他刚一登陆github,网站的右上角,就弹出了一个不显眼的通知。
他关注的那个账号,在几分钟前,刚刚上传了三个全新的项目。
“哦?”
陆奇的眉毛微微挑了一下。
心中涌起了一丝兴趣。
那个写出tornado的天才,又有什么新作品了?
他移动鼠标,点了进去。
三个新的项目仓库,整齐地排列在他的眼前。
他的目光,落在了第一个项目的标题上。
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名字。
他点了进去,开始阅读项目的简介,也就是那个通常被称为“readme”的说明文件。
同样,还是熟悉的中文。
陆奇一字一句地读着。
他的眼睛,越睁越大。
他的呼吸,不知不觉间变得有些急促。
他放在鼠标上的那只手,甚至开始微微地颤抖。
“天才……”
他从喉咙里,几乎是挤出了这两个字。
“这绝对是天才般的构想!”
他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,双手撑在桌面上,身体前倾,几乎要把脸贴在屏幕上。
内存数据库!
这个概念并不算特别新颖,但从没有人能把它做到如此的系统和极致。
尤其是,支持这么多丰富的数据结构!
这意味着它不仅仅是一个缓存,它本身就是一个功能完备的数据库!
再结合昨天那个tornado项目……